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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01-02 點擊數:7123
2018年7月1日起《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員注冊標準(第二版)》正式實施,評審制也由之前每年申請1次改為每年2次申請機會,請大家于4月30日或10月31日之前提交申請。
為幫助咨詢師們了解指南詳情,順利準備資料,中國心理學會臨床心理學注冊工作委員會湖北督導點特整理了這篇文章,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注冊心理師申請指南
1.申請注冊心理師的基本條件
申請者須達到中國心理學會臨床心理學注冊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注冊委員會”)在《心理師注冊標準》中規定的學歷教育、專業訓練、實習和督導的有關條件(詳見微信公眾號:CPS臨床心理注冊系統),并由2名在注冊委員會有效注冊的督導師或心理師推薦。
2.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項
材料清單及具體要求
材料名稱 | 具體要求 |
1.中文履歷 | l 紙質版和電子版各1份 |
2.注冊心理師申請表 | l 申請表從注冊委員會官方網站(以下簡稱“網站”)下載 l 紙質版和電子版各1份 |
3.職業倫理遵守聲明 | l 從網站下載,須申請者本人親筆簽名 l 紙質版1份 |
4.最終學歷和學位證書 | l 復印件各1份 |
5.非學歷教育/受訓證明 | l 申請者曾參加的心理咨詢與治療專業繼續教育課程或工作坊等結業證明的復印件 |
6.實習證明 | l 申請者在督導師(督導師須在注冊委員會有效注冊,或被注冊委 員會認可;下同)的督導下參加心理咨詢/治療實習的有效證明 l 該證明須包括實習時間和地點、從事實習累計小時數;實習小時 l 數是指申請者與服務對象(如來訪者/當事人/咨客/病人等)面對 l 面咨詢或治療的實際小時數(一 -次常規的個別會談按1小時計,其他情況參考此標準計量) l 該證明需要督導師親筆簽名(注冊督導師須附上注冊號)或加蓋 l 實習單位公章 l 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證明,則須提供能證明其參加過心理咨詢或治 l 療實習(并不是正式從事心理咨詢/治療專業實踐)的其他有效材 l 料紙質版1份 |
7.受督導的證明 | l 申請者在實習以及心理咨詢/治療的專業實踐中接受督導師規律的、正式的個體督導或集體督導的證明,證明式樣從網站下載 l 紙質版1份 |
8.推薦信和推薦表 | l 《注冊心理師推薦表》從網站下載 l 推薦信和推薦表須同時提供,由推薦人本人親自完成并簽名 |
9.學術論文 | l 如果申請者曾作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只適用于導師為第一作者的情況)公開發表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專業方面的學術論文,則須提供論文復印件;若無,則不提供。 |
10.反思性實踐報告 | l 從以下兩項至少選擇一個撰寫報告: (1)描述并分析近一年中申請者本人參加的一次或一個心理咨詢/治療專業繼續教育活動(如培訓、督導等) ; (2) 描述并分析近一年中與申請者本人新的自我覺察有關的一段經歷或一次活動 l 寫作要求詳見“反思性實踐報告寫作體例” l 紙質版和電子版各1份 |
11.案例報告 | l 申請者本人從事的心理咨詢/治療案例1個(不一定已結案) l 詢/治療的會談次數在8次及以上 l 具有較完整的咨詢/治療過程 l 注意對服務對象的有關個人信息進行保護 l 寫作要求詳見“案例報告寫作體例” l 紙質版和電子版各1份 |
12.會談錄音及逐字稿 | l 會談錄音與案例報告須為同一個心理咨詢/治療案例 l 聲明會談錄音獲得服務對象知情同意(紙質版1份,申請者本人親筆簽名) l 從任意1次會談中挑選一 段時長為10~15分鐘的錄音 l 該段錄音是申請者本人滿意的,能夠反映出自己的最佳水平 l 保證錄音的真實性,不得排練,不得拼接 l 保證錄音的質量,聲音清晰可聞 l 提供與該段錄音相應的逐字稿(紙質版和電子版各1份) l 逐字稿開頭須注明該段錄音選自第幾次會談以及在該次會談中具體的起止時間,并附上有關情況的簡要說明以便評審專家理解該段錄音 |
二、注意事項
1.關于材料準備的注意事項
1) 推薦信和推薦表由推薦人親自郵寄給注冊委員會秘書處,其他紙質版材料由申請者郵寄給注冊委員會秘書處。
2) 郵寄請采用郵局掛號信,或順豐快遞、郵政EMS;通訊地址:北京海淀區頤和園路5號北京大學心理學系哲學樓113盧賀(收),郵編:100871,電話:010-62766211。
3) 電子版材料壓縮打包后發送到注冊委員會秘書處工作郵(xinlizhuce@chinacpb.org)。
4) 全部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每年4月30日或10月31日前。
5) 除材料9“學術論文”外,其余11項材料必須提交。
6) .建議提前一年(至少半年)準備反思性實踐報告、案例報告、會談錄音及逐字稿。
2.反思性實踐報告書寫注意事項
1) 文檔使用A4紙,正文采用宋體小四號,1.25倍行距;全文6000字以內。
2) 須隱去申請人本人的真實姓名,以及可能透露本人真實身份的有關信息。
3) 反思性實踐報告的兩個評分維度是反思/覺察的內容與質量。因此,撰寫報告時,對于引起自我反思或覺察的專業繼續教育活動或經歷的事實性信息,僅作簡要介紹即可(事實性信息中與自我反思或覺察有密切關系者除外);報告的著重點應放在個人的自我反思或覺察上——通常是個人成長或專業發展上的問題。
3.案例報告書寫注意事項
1) 文檔使用A4紙,正文采用宋體小四號,1.25倍行距;全文15000字以內。
2) 須隱去申請人本人的真實姓名,以及可能透露本人真實身份的有關信息。
3) 申請人按照寫作體例撰寫報告,應盡可能包含寫作體例所要求的全部內容。如果某部分內容事實上不存在,須說明原因或理由。例如,對于“個案概念化(含評估與診斷)”中的診斷或工作診斷,如果申請人實際是有診斷的,則具有醫師資格的申請人以“診斷”為小標題撰寫這部分內容,不具有醫師資格的申請人則以“工作診斷”為小標題撰寫;如果申請人實際是沒有做診斷的,則應說明為什么沒有做診斷(例如所屬理論流派拒絕做診斷)。
4) 若該案例曾接受過督導,在描述督導情況時應注意隱去督導師的真實姓名以及可能透露其真實身份的有關信息,僅簡要介紹督導師的專業背景和資質。并且,案例報告中涉及的督導情況不能出現在反思性實踐報告中(即本案例接受督導的自我反思或覺察不能作為反思性實踐報告的內容)。
4.會談錄音及逐字稿
1) 會談錄音及逐字稿中不能出現申請人本人的真實姓名,以及可能透露本人真實身份的有關信息。
2) 逐字稿文檔用A4紙,中文字體為用小四號宋體,1.25倍行距。
3) 逐字稿的開始部分須注明該段錄音選自第幾次會談以及在該次會談中具體的起止時間,并附上其他有關情況的簡要說明。
4) 逐字稿的內容與會談錄音一致,以咨詢師和當事人談話輪為單位分段,順序排列。
5) 逐字稿僅實錄會談雙方的反應,可以用加注括號的形式簡要描述非言語互動,例如,“(哭泣)”,“(長時間沉默)”,等等;除此之外,不要附加任何額外的東西(如批注分析、評價、反思等)。